发布时间:2005/8/18 16:57:27 作者:陈启超 来源:本站 浏览量:333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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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想买一套二手房,中介公司说三个月后才能给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但现在必须要先交款。请问:怎样才能保障我的资金安全? 市区李先生
答:如果中介公司要求你在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前先行支付全部购房款,确实风险很大。你作为买方可与卖方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分期支付房款。在签订合同后,先支付部分房款,待给你办好房产过户手续(拿到《房屋所有权证》)、交付房屋后,再支付剩余房款。为了保障买房者的权利,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当卖方不履行合同(出现“一房二卖”或其它情况,不愿交付房屋、不能办理房产证时),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如果买方要求必须在过户前付清全部房款的话,双方也可以约定将应付房款“提存”于公证处或者找律师见证的方法来保障你的资金安全。将来通过公证处或者律师,在你拿到房产证、得到房屋(“交钥匙”)后,公证处或者见证律师才能将房款交给卖方,这样可以使双方都放心,保证房屋的公平交易。(陈启超律师)
(登载于《三门峡日报》2005年8月15日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