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湖南频道11月20日电(陈君彰 贺晖) 因不堪忍受丈夫以打工为名在外私养“二奶”,一气之下彭梅花举起斧头残忍的将丈夫向延海砍死。日前,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彭梅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挥斧砍死花心夫
  
  35岁的彭梅花是龙山县比溪乡人,她和丈夫向延海婚后生有三个孩子,夫妻关系一直很好,彭梅花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幸福。
  为供三个孩子读书,向延海外出打工挣钱,然而好景不长,丈夫外出第二年,彭梅花听到丈夫在外打工期间养女人的传言。2002年向延海回家过春节,2月28日晚饭后,彭梅花便追问丈夫是否在外养女人,并提出要与丈夫一同外出打工,遭到向延海的辱骂与拒绝,两人由此发生激烈争吵。过后彭梅花心想:“家里负担重,你却在外嫖赌逍遥。”遂生杀夫恶念。
  次日凌晨4时许,彭梅花见向延海已熟睡,悄悄起床从火炕边拿了一把斧头走到床边,举起斧头朝向延海头部猛砍两斧,向延海“啊”一声惨叫动弹不得,见向已无还手之力,彭梅花又将其拖下床,用斧背朝向的后脑猛锤两斧,最后,又用斧头朝其颈部连砍5斧,致向当场死亡。
  
  拿出农药欲自杀
  
  凌晨4时50分,向延海的弟弟向延金及母亲罗金香还在睡梦中,被彭梅花突如其来的哭喊声惊醒。匆忙赶到门口,开门一看彭梅花手里拿着一瓶滴滴畏农药向罗金香哭道:“妈妈,我这有900元钱,你拿着,孩子就交给你了,你帮我照看,我把向延海砍得差不多了。”说完就要喝农药,被罗金香当场阻止。
  在了解了事情的大致经过后,罗金香又陪同彭梅花到当地派出所去自首。经审讯,彭梅花供认了自己全部犯罪事实。
  
  法律援助判死缓
  
  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彭梅花杀死其夫后在无人知道的情况下没有逃走,而是去找小叔子向延金和婆婆罗金香叙说作案经过,并主动向公安部门投案,符合投案自首的法律规定,且认罪态度好,其悔罪表现的理由成立。
   
援助律师指出:被告人杀害亲夫的主要原因是被害人在外养女人,经其弟和被告人屡劝不改,还口出狂言,恶语伤人,严重侮辱了其妻的人格,这才使被告人萌发杀夫并自杀的念头及行为,本案的起因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有直接关系。基于以上情况,近日,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彭梅花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频道责编   胡为)

                                                                     (转自《中华网》,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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