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法律援助事业不断发展,法律援助地位显著提高,维护法律援助机制进一步健全,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全社会共同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大格局进一步完善。

在此情形下,三门峡市法律援助中心在2009年指定我所为法律援助受理点。被指定为法律援助受理点以来,我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和义务法律咨询宣传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2010年—2011年,直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共15件,结案率达到了100%。在日常工作中,我所依法依规,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活动:

  一、以12355青少年法律维权热线为平台,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状况呈上升趋势,已成为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同时,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案件也在不断地增加,这一系列的现象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关注。在此情况下,我所联合团市委成立了三门峡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为全市青少年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有效的维权、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等工作。自12355热线开通以来,已陆续为未成年人家长、青少年学生及社会人士解疑答惑,对涉及青少年权益的个案进行跟踪处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一定的帮助,有效地防止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落实省司法厅为民承诺,积极开展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工作。

根据省司法厅2010年为民承诺办实事第三项明确规定,我所要求全体律师免费向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对未达到法律援助标准确有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减半收取律师代理费;并积极参与为残疾人服务的宣传的活动,对边远、交通不便或者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积极帮助其解决面临的实际法律问题,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我所积极参与和残疾人有关的社会公益活动,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到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当中来,唤起人们尤其是残疾人的法律意识,促使他们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长期参与我市职工维权中心活动,积极为我市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20055月,三门峡市职工维权中心经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律协联合发文成立,我所律师受聘成为该中心的维权律师。多年来,其积极投身我市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圆满完成中心安排的各项任务,在日常工作中解决和处置了大量遇到困难的职工和农民工的各类求助案件。始终坚持以饱满的热情和优质的服务,为协调公正的劳动关系,构建合和谐的劳资关系,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创建我市社会维权的机制化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积极参与法律援助中心值班。

按照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安排,我所组织律师积极参与在市法院和区法院所设法律援助值班点的值班工作,做好全面的记录,并及时向法律援助中心汇报。同时,在我所的法律援助受理点也安排专人负责,进行咨询、接待、登记和受理工作,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经过积极参与援助中心和所里援助点的值班工作,不仅使所里律师对法律援助工作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认识,熟悉了工作的流程,锻炼了专业技能;更重要的是大大增强了全所律师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及对国家开展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性和意义的认同和接受,也大大提高了全所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的热情和激情,使我所的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五、规范受理点工作,探索工作经验。

我所自被确立为法律援助的受理点以来,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不但多次开会讨论研究,而且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推行,使法律援助工作逐步走向正规。主要的措施如下:一是确立法律援助案件的咨询、接待、记录和受理的制度,使之更加规范化;二是明确规定法援案件工作流程,规范具体的操作程序和步骤,并定时进行抽查、检查,以督促落到实处,形成长效机制;三是确立援助案件的档案登记和及时归档整理制度,促使全所律师形成一个良好的工作习惯,绝不拖泥带水,要做到“办结一个案件,总结归档交卷一个案件”。四是确立了援助案件办结后的反思、总结和交流制度,以期对以后工作提供经验借鉴和发现工作漏洞、不足并及时加以纠正和处理。

鉴于以上突出表现,20111219日,市法律援助中心三法援(201118号文决定,特授予我所为三门峡市法律援助优秀受理点。


  • 发表评论
  • 用户:  验证码: 点击更换  

“共一片蓝天,同一个追求” 共同律师愿与您携手共创明天的辉煌!

版权所有:河南共同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2810176  传真:0398--2819632   

投诉电话:0398-2817139           豫ICP备102070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