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最近我市发生一起狗咬伤人事件:一只藏獒和一只狼狗跑到大街上,把一无辜行人的脚面肌腱咬断,住院治疗两个多月,他所受损失能否要求狗的主人赔偿?(王某)
答: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明确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据文中所述,狗的主人没有采取应有的安全措施对其饲养的狗严加管束,以致狗跑到马路上咬伤行人,狗的主人是有过错的;但根据前引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动物致人伤害,主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就是说,不管你有没有过错,你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受害人有过错(比如故意挑逗他人圈养的狗造成自己伤害),或者是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所以,养狗者一定要看好你的狗!
作为无辜被狗咬伤者,除了及时治疗和采取防疫措施外,还可依法要求狗的主人赔偿自己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陈启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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