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分会:
为进一步发现和培养律师队伍的艺术人才,并在适当时候组建河南省律师艺术团,以推动律师文化建设,丰富律师业余文化生活,省律协拟对全省律师行业有艺术专长的人才进行一次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全省律师行业的专兼职律师、实习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司法局律师科及律师协会管理人员。
二、艺术分类及基本条件
1、主持:普通话标准、流利,形象好,应变能力和场面驾驭能力强,有主持经验;
2、演唱(歌曲、戏曲):有较好的舞台形象,有一定的音乐基础,音准、节奏、嗓音条件较好;
3、舞蹈:具备一定的舞蹈基础,身体感觉及表现力较好,能独立创编简单的舞蹈组合;
4、器乐:具备一定的乐器设备和掌握乐器的技能,并能较为熟练地演奏5首以上的曲子;
5、朗诵:普通话标准、流利、口齿清晰、表现力丰富;
6、表演(相声、小品、武术等):相声、小品等表演项目中有较突高的表演水平,能独立创编相声,小品等节目;武术要有一定基本功,套路熟练;
7、书画组:具备美学基本知识,画面表现力强,能进行简单创作。
三、其它要求
1、本次摸底调查后,将建立省律协艺术人才库,并选拔部分艺术骨干进行重点培养,在适当时候组建河南省律师艺术团,开展省际、市际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各律师协会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律师申报,并根据日常所掌握情况进行初步筛选,力争将所有政治合格、符合条件的人才全部报送到省律协。
2、各协会请将拟推荐人员名单按汇总表(附后)的项目,进行认真填写后,于8月15日前报省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李可可
邮 箱:hnlx606@163.com
电 话:0371-65900672
附件:河南省律师行业艺术人才信息汇总表
河南省律师协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