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9日上午,我所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三门峡市司法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核心价值观实践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一、目的意义
    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核心价值观实践教育活动,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有效载体,是律师队伍切实履行职责使命,更好地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通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核心价值观实践教育活动,能够使广大律师全面深刻认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改革开放取得的伟大成就,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进一步增加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能够使广大律师充分认识人民群众创造了历史,创造了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进一步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进一步增强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律师协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核心价值观实践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开展这项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指导思想
    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核心价值观实践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在与新一届全国律协理事会成员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建设富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的律师文化,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使广大律师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执业为民、服务为民,始终做到依法诚信执业,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律师队伍,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依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三、主要目标
   (一)进一步坚守忠诚的政治本色。全体律师自觉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抵制西方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法制观念的不良影响,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进一步筑牢为民的宗旨理念。全体律师切实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服务”的问题,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切实做好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激发广大律师的工作激情、服务热情和为民感情,使人民群众对律师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进一步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全体律师在参与刑事辩护、担任诉讼代理等执业活动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坚持诚信执业,维护司法公正,执业能力和执业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四)进一步严守廉洁的基本操守。全体律师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利益观,秉持严肃的生活态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律师队伍行风进一步好转。
    我所主任陈启超要求全体人员认真开展实践教育活动,并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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