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文件)、《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切实推进全省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更好地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日前,省司法厅决定成立“河南省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发展研究中心”。
   
发展研究中心由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周济生同志担任主任,省司法厅律师公证指导处副处长刘卫星同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赵虎林同志、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田土城同志担任副主任,成员由省司法厅在全省各地选拔符合条件的律师组成(现选出37名)。我所主任陈启超律师被选聘为该研究中心成员。

发展研究中心将针对中原经济区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专项法律服务问题,进行专题性、前瞻性、实务性研究;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努力探讨建立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工作的机制和规则;围绕相关业务开展讨论和研究,为全省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开展相关法律服务提供指导性意见;以适当形式对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相关领域具体事项和问题进行研讨和论证,发表意见和看法;应有关部门的邀请或要求,对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和法律事项进行论证,并提出法律咨询意见,从而指导全省律师更加积极、有效地面向中原经济区建设开展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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