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司法局、各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意见》(豫司[2011]4号)提出了我省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十项举措,其中之一就是组织全省律师开展“万名律师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为推动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省司法厅决定组织全省律师统一开展“进社区、进乡村”大型主题法律咨询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 2011年11月12日上午9:00至12:00在全省同时开展。
活动地点:在各律师事务所已定的“进社区、进乡村”联系点群众密集地。
二、参加人员
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和实习律师全员参加;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也可参加。
三、活动主题及内容
此次法律咨询活动的主题是:律师工作下基层、法律服务为民生。全省律师广泛、深入开展“万名律师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切实担当好政策法律宣传员、社情民意信息员、便民惠民服务员、群众诉求联络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将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关于社会建设、民生保障等惠民利民政策措施传播到千家万户,把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千家万户,持续扩大法律服务社会覆盖面,提高社会认知度,努力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创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四、活动的方式方法
广泛动员,组织全省近万名律师积极开展面向基层群众、针对民生问题的便民法律服务。全省787家律师事务所,各选择1-3个社区、乡村,组织律师开展专题义务法律咨询活动,为百万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
各律师事务所可采取悬挂横幅、陈列展版、发放资料或宣传页以及其他生动活泼、吸引群众的方式,开展宣传法律、调处矛盾、解答咨询、简单代书等活动。
五、活动的具体要求
1、认识到位,精心组织。“万名律师进社区、进乡村”大型主题法律咨询活动,是正在开展的全省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组成部分,是全省所有律师参与的贴近群众的统一行动,是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素质、能力、水平的集中展示,是广大群众认识律师的一个平台。望各地高度重视,深入动员,严密组织,落实责任。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邀请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人大代表等参与此次活动的视察和指导工作。同时邀请新闻媒体报道活动现场情况。在宣传工作中,要注意对律师进社区、进乡村的成熟经验进行深度报道,形成较为集中和密集的宣传阵势,确保活动真正收到服务群众、弘扬法治的效果,营造有利于提升律师工作影响力的舆论氛围,特别是全省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浓厚氛围。
3、注重效果,促进工作。注重做好三个结合:一是与深化律师政治教育,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相结合。通过活动,进一步提高律师的大局意识、诚信为民意识和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意识;二是与树立律师行业社会形象相结合。参与活动的律师要穿着得体、言语文明、态度诚恳、用语规范,解答咨询耐心细致,有理有据,宣传业务实事求是,承诺有度,真正展现出律师文明、睿智、诚信的群体形象;三是与拓展律师业务相结合,通过活动使群众对律师的社会作用和业务领域有更多的了解和理解。
4、加强督导,狠抓落实。此次大型主题法律咨询活动以各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开展。各地要抓好四个落实:一是落实人员。要组织律师全员参与,切实使每一名律师和工作人员通过活动受到教育和锻炼;二是落实服务点。要对每个律师事务所服务点的名称、位置等基本情况登记清楚;三是落实服务方式。要提前对各律师事务所在服务点的横幅、展板、宣传资料、活动方式等准备情况予以检查,保障活动准备充分,有序开展;四是落实责任。市司法局对各县(区)及直管律师事务所活动开展情况要事前部署,现场检查,事后总结。对组织扎实、效果明显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要予以表扬,对无故不参加活动或组织较差、效果不好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给予通报,并取消本年度所有评先资格。
5、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地于大型活动后三天内将活动开展情况报省司法厅办公室,同时报省司法厅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处(邮箱:hnlsxx2011@163.com)。各地媒体报道情况请及时报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河南律师网》将于活动当天和次日接收各地活动的图片(含图片解说),并择优上网刊发。
为了加强对这次大型主题法律咨询活动的督促检查,省司法厅将于活动当天派员赴各地巡察活动情况。
河南省司法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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