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全省执业律师:
        为了总结我省从事行政法律业务律师的工作研究成果,加强各地律师之间的协作和对年轻律师的业务指导;同时,也为了加强与法律院校、学术团体的联系和交流,把律师的办案成果向社会推广,扩大律师的社会影响,根据《河南省律师协会2011年工作要点》的要求和本委员会2011年工作计划,决定在全省律师中征集、编选行政法典型案例集,待征集完成后,将组织进行筛选,并请专家(教授)点评,适时编辑结集印刷(或出版)。现将具体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 体例要求:为保持编辑的统一性,律师撰写案例,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案例标题:给自己撰写的案例起一个比较醒目鲜亮的标题,让人看了一目了然;同时,可以用副标题标明具体的案由。
      (2)案情简介:写明案件当事人和代理人的基本情况,简要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
      (3)争议焦点:点明案件的争执焦点,及各方当事人诉(辩)主张。
      (4)办理(裁决)结果:非诉案件应叙述自己的办理过程和结果,诉讼案件应阐明裁决过程和结果;涉及自己办案艺术方面的内容,也可在此部分表明。
      (5)法律分析:对所撰写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结合争议焦点和裁决结果,分别进行阐述和分析,以求有指导价值和普法意义。
    提供案例,应力求典型性、前瞻性和指导性,在“法律分析”中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和分析,力戒平庸和泛泛而谈,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二、案例范围:凡是行政法案例,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均在征集范围之内。
        三、格式要求:为便于案例的编辑印刷,请注意以下统一要求:
      (1)字数一般控制在2000—6000字。
      (2)请以电子文本提交,恕不接收打印稿。
      (3)请采用Word文本格式,页面设置为:纸张:A4,页边距:左:3.6厘米,上、下、右均为2.6厘米;正标题为小二号黑体,副标题和内文均用小四号宋体;案情简介等内容标题用小四号黑体;作者名字和所在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用小四号楷体放在文后括号内。
      四、要求省律协行政法业务委员会的委员每人至少提交一至二篇案例,其他律师提交案例数量不限。
      感谢省律协直属分会、各市律师协会分管副会长和各行政法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委员对本委员会工作一向给予的大力支持!本次案例征集仍须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请及时组织案例征集活动,欢迎大家及其他热爱行政法业务的律师积极踊跃提交案例!
      五、案例提交时间为:2011年11月15日前,请用电子邮件(添加附件的方式)发至以下邮箱:
hnlxxzfwyh@126.com (行政法委员会专用邮箱)或:smxcqc@126.com,过期恕不接收。请提交案例的委员或律师,在提交案例后若没有收到回执,再发邮件予以核实,以免因意外故障将您提交的案例遗漏。
      六、本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联系方式:
      陈启超:13939831169  QQ:592188626 信箱:
smxcqc@126.com
      (办公室联系:段耀丽 0398-2810176  QQ:77435681)
      唐军:13937141616  信箱:
tangjunlawyer@yahoo.cn
      苏付轩:13837415815  信箱:
sufuxuan@163.com 
      另:行政法委员会建立了“河南行政律师”QQ群(85499793),欢迎大家加入!

 

河南省律协行政法律业务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共一片蓝天,同一个追求” 共同律师愿与您携手共创明天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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