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2008年的第一场雪,周日终于初晴了,天特别冷,然而位于上阳路与崤山路交叉口的黄金大酒店会议中心的气氛却特别热烈。河南共同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启超律师正在给河南天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全体管理人员进行主题为《建筑企业的合同风险控制与防范》的普法讲座。

     上午,陈启超律师首先运用说文解字的手法,探求了法律的价值在于“水平则和,法平乃谐”。其次从企业法律风险的控制与防范角度,告诫大家应走出“律师就是打官司”的认识误区,进而提出:企业法律顾问对于企业最重要的价值,在于对法律风险的事前预警、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评价企业法律顾问的效果要看风险是否减少,而非诉讼是否成功;每个企业应当树立花小钱聘请一个不打官司的律师等观点。最后陈律师又以建筑工程合同中“签证风险”为背景,在强调“养成保留书面资料”的基础上,较系统地阐述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合同订立的步骤等相关知识。

     下午,陈启超律师承接上午内容,结合大量、生动、具体的案例,引导大家学习了合同格式条款、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终止、违约责任等合同法知识,其间,关于建筑工程合同中常建的阴阳合同问题,赔偿损失的计算问题、合同的变更等问题,引起与会人员的极大兴趣。

     直至下午4点半,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此次企业法律培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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