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陈启超律师为郑州大学法学院2000级法律硕士研究生,经过三年时间的刻苦学习,他已修完了该专业的全部课程。他选定的研究方向为行政法。今年4月份,陈启超律师经过长时间的精心准备、搜集资料和潜心研究,终于完成了自己长达52000字的硕士学位论文——《行政资讯公开制度研究》。
    该论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对“资讯”、“行政资讯”、“行政资讯公开”和“行政资讯公开制度”等一系列概念进行了界定;第二部分,在介绍行政资讯公开制度起源和发展历程的基础上,从法的基本价值——自由、正义、秩序和效率出发,阐释了行政资讯公开制度的法理基础;从英美法系的“自然公正”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和法国的防卫权原则等基本原则出发,阐释了该制度的宪法基础,寻找知情权的宪法渊源;第三部分,在阐析WTO透明度原则含义和我国《加入协议书》的承诺的基础上,论述了在我国建立行政资讯公开制度的必要性;第四部分,在比较研究美、日“豁免公开”范围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行政资讯“豁免公开”的范围;第五部分,在对我国进行行政资讯公开立法的建议中,就立法的层级、模式、原则和保障制度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探析。
    由于“非典”疫情,原定5月份的论文答辩推迟到了6月份。6月22日,陈启超律师参加了郑州大学法学院组织的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他的论文《行政资汛公开制度研究》获全票赞成,顺利通过了答辩。答辩委员会的委员一致认为,该论文选题新颖,资料翔实,论据充分,论证有力,是关于我国行政资讯公开制度研究方面不可多得的硕士论文,该论文的研究对于我国依法治国、行政法治的实践和加强行政程序法的研究具有比较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教授们还勉励陈启超律师,以后要继续加强、深入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同时做好律师工作,多为老百姓办实事,使自己在律师工作实践和法学理论研究方面都能取得更大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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