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民事

处理方式    诉讼

指派单位    河南省三门峡市法律援助中心

承 办 人    河南共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巷熬

 

[案情简介]

姚某、李某系夫妻关系,均为河南省三门峡某厂下岗职工。2009715日,姚某、李某的女儿姚某丽因患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三尖瓣反流室水平左向右分流、左心扩大、肺动脉高压而在三门峡某医院做室间隔膜修补术,主动脉瓣、三尖瓣成形术,200987日出院。20099月,姚某丽出现心慌、憋气、不能平睡等症状,先后几次住院。姚某、李某多方询问得知,三门峡某医院为女儿做的手术不成功,病历存在多处涂改,手术医生周某系外地执业医师。因病情紧急,姚某丽于2010年转至北京市某医院救治,但病情已经急剧恶化,紧急抢救无效,于2010514日死亡。

201038,申请恍惚的姚某、李某来到三门峡市法律援助中心,要求申请法律援助。由于本案案情复杂,专业性强,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指派河南共同律师事务所,由处理医疗纠纷经验丰富的李巷熬律师承办。接受指派后,李律师立即约谈受援人姚某、李某,深入细致了解案情,并将受援人提供的住院病历、住院证、出院证、病案首页、影像学资料、手术记录等材料认真排列、分析,写出焦点、难点、突破点。

2010420,李律师到北京某医院请教姚某丽的主治医生伯教授,伯教授的解答一定程度上解开了李律师心中的疑问。他又仔细查阅了裘法祖、孟承伟主编的《外科学》一书中先天性心脏病的外科治疗之四室间隔缺损修补术,对照三门峡市某医院的手术记录,发现手术之前几次检查都没有发现姚某丽心脏主动脉瓣关闭不全,却在医院修改过的手术纪录中记载心脏主动脉瓣明显关闭不全。手术前,院方声称只是小手术,肯定治好。医院应当检查出心脏主动脉瓣关闭不全而未检查出来存在过错;手术之前告诉病人家属肯定能治好,一定程度存在欺诈;外地执业医师没有办理法律规定的相关手续做手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相关规定,属于非法执业;医院手术记录修改不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进行,显然不规范。

找到医院这些过错后,李律师又重新梳理一遍受援人提供的材料,找到了姚某丽于200976日在黄河某医院做的心脏彩色超声图和报告,可以证实姚某丽心脏主动脉瓣在三门峡某医院为其做手术之前结构正常。按照《外科学》有关心脏病手术的操作要求,缺损修补手术后应当确认完全修补,彻底没有漏才能缝合。而医院手术记录没有载明其经过检查,确定完全修补后才关闭打开的胸腔,由此推断姚某丽主动脉瓣严重关闭不全极有可能是在三门峡某医院为她做过手术后形成的。

由于案件专业性较强,李律师继续通过多种途径了解相关知识,终于在专业网站上找到了关键一句话——“修补干下缺损、膜部缺损在缝针时伤及主动脉瓣,会造成主动脉瓣关闭不全”。李律师信心更足了,三门峡某医院极有可能在缝针中伤及主动脉瓣才造成其关闭不全。至此,经过请教医生、专家,仔细查阅相关知识及证据材料,案情已经清晰。为使案件胜诉,李律师将所有线索、知识制成清单,把疑点、难点逐项归纳出来,进行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

由于两位受援人均已失业,为女儿治病花光了所有积蓄,无力负担诉讼费用,李律师为其书写了诉讼费缓交申请书和起诉状,到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立案。为使受援人及时得到赔偿,在李律师的提请下,法院先后几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被告三门峡某医院均以种种理由拒绝赔偿。

2010915,案件在湖滨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认为姚某丽在北京某医院死亡后就地火化,没有解剖,无法证明姚某丽死亡的具体原因,没有证据证实三门峡某医院的过错及过错大小,医院不应当赔偿。为此承办律师向法院提出司法鉴定申请。因受援人无力承担鉴定费用,李律师向法院说明情况,请法院说服医院先垫付鉴定费用。经过努力,医院终于同意垫付鉴定费用。

2011914,李律师和姚某到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参加司法鉴定听证会。他悉心向专家请教,把手术过错的疑点一一提出,把被告的医疗过错标示出来,提交了听证代理意见,并附上相关证据,说明受援人的意见和要求。20111028,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作出同济司法鉴定中心[2011]法医病理Fi-22号法医学文证,认为姚某丽系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主动脉瓣重度关闭不全,三尖瓣关闭不全致心功能衰竭而死亡,三门峡某医院的诊疗过程存在一定医疗过错,其过错与患者姚某丽的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次要因果关系,建议过错参与度为40%。鉴定结论出来后,湖滨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李律师着重阐述了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合理性,代表受援人请求法院采纳这一证据。

2012年,法院采纳了李律师的代理意见,判令被告三门峡某医院赔偿姚某、李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共计170091.61元。受援人对李律师的工作非常满意,向他赠送了一面锦旗,上书“遭不幸维权举步维艰 跨学科钻研终辟蹊径”,表达内心无限的感激与崇敬。

 

[案件点评]

这是涉及受援夫妇已过世女儿的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这类案件专业性较强,情况复杂,加上医疗信息不对称,患者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索赔比较困难。法律援助律师本着对受援人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研究案情,仔细查阅医疗资料、手术记录,请教专家,上网求证,梳理总结医院存在的过错,提交了逻辑严密、内容翔实的鉴定听证代理意见和诉讼代理意见,观点明确,意见被采纳。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受援人的高度认可,提升了法律援助的公信力和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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