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难,年轻律师更难!

初出茅庐,一无固定案源,二无办案经验,收入没有一点保障,可以说是吃了上顿没下顿,虽顶着些许诸如大学本科学历,过了司法考试等耀眼的光环,其实生存都是问题,妄图发展更是奢谈。

面对这一困境,思考如何突破,不禁让我想起之前媒体上关于教育、人才、经济三者的逻辑性困局大讨论:教育发展滞后,现状堪忧,究其原因是因为当地经济发展落后,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来支持发展教育;而经济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则是人才匮乏,可劳动力素质不高,又是因为当地教育不发达所致。这样的逻辑推演最终导致的直接后果是,三者相互埋怨,相互指责,因果循环,怨声载道,停滞不前。

其实,很多年轻律师的现状与此甚为相近。没有收入,是因为没有案源;没有案源与经验不足、能力不够、人脉不丰有关,可经验、能力和人脉的积淀,是需要时间、精力和金钱等的长期投入。这也就陷入了上面谈到逻辑性困局,收入,案源,能力,三者相互纠结,最终导致年轻律师裹足不前,穷困潦倒。

记得前些天,在网上看到一部由“真心堂”制作的高清3D动画纪录片《从当下出发》,该纪录片多角度探寻如何超越生死,跳出六道轮回,达到快乐永恒的彼岸,给了我以深刻地启迪:要抛弃怨恨和牢骚,选准一个点,从当下出发,去打破僵局。年轻律师也应如此,放下包袱,从当下出发,以一种积极的心态去做,去实践,去积累,去开拓……

俗话说:“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年轻律师应该从积累经验、提升能力入手,努力寻找自己的突破点。

首先,年轻律师千万不要放弃通过自主学习来提升自身素养,一定要发挥自身超强的学习能力,通过读书学习来系统地掌握某一领域的知识技能和办案技巧,使自己成为这一领域的专家。“打铁就需自身硬。”虽说,在当前中国的司法环境下,给年轻律师谈专业化就如同在一个区域经济不发达的西部县市大谈非诉业务一样,似乎有点不太合乎现实;但专业化必定是我们律师的立业之本,有了专业,有了产品,我们去找市场的时候,才会理直气壮,才会谈吐自如,才会赢得当事人的信任,赢得案源。

其次,我想说的是,经验和能力是有层次的。诸如法院的立案庭的地理位置,负责的法官是谁,如何去立案等一般常识性的经验,你只要秉持“处处留心皆学问”的认真学习态度,很快你就掌握了。对于那些深层次的诉讼谋略,则需要你慢慢去揣摩,去领悟,这才是你要向前辈律师们学习的重点。但不管你学什么,你都必须保持一颗不记得失,任劳任怨,主动积极的学徒式心态。也许“默默付出、不求回报”,对生都是问题的年轻律师来说有点残酷;但只有如此,你才有机会去学习,去经历。我们应该去积极学习,主动学习,而不是被动地去等着别人的帮助,坐等案源。俗话说:“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

最后,年轻律师要寻找或者搭建一个适合自己的平台,是走向成功的最佳捷径。记得牛顿曾说过这样一句名言:“给我一个支点,我将撬动整个地球!”。实践已经证明,借助一个平台,你的营销会更高效,你的案源会更多,你的能力会更强大。可以说,在某种意义上,寻找、搭建、融入一个平台是年轻律师最有效、最便捷、最持续、最科学的营销方式。但每个年轻律师还必须清醒的认识到:第一,平台具有层次性,不同的平台将决定你未来的高度。你到农村的街市上放张桌子,扯个横幅,与你和各种商会、团体、企业之间交流,乃至你与政府机关的有效接触后创造的平台,三者可以说完全不在一个境界上的东西。第二,平台具有区域性,平台本地化更有利于年轻律师的成长和发展。关于这一问题,律师的网络营销显的尤为突出,笔者曾混迹于各大律师营销网站,但最终发现,作为年轻律师,从此类网站得到的案件信息办案成本,尤其是交通成本都非常高,最终基本上都沦为义务式的法律咨询。因此,从效益角度来讲,意义不大。第三,平台还具有适应性。只有能适应你的特长,发挥你自身优势的平台才能让你出众,否则你只能被淹没于茫茫人海中。为此,你必须认真分析自己特长和优势,并通过短期地训练强化后,积极主动地融入这一平台,并在平台中脱颖而出,为自己的发展案源、拓展人脉。

“思路决定出路,态度决定高度。”年轻律师其实最需要的是让世人认可,让社会认同。因此,建议年轻律师要端正态度,改变思路。具体来说,有时间大家可上网多浏览北京、广东、上海等地的先进律所的网站,看那些优秀律师前辈是如何营销思路和发展模式的,他们的成功做法一定值得我们借鉴。如,著名的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的王才亮律师,他以出书的方式将自己塑造成全国拆迁行业的专家。也许有的年轻律师会说,我们那能给人家比啊,其实不然,我认识一个四川籍的年轻律师,他每年都会把自己办的案子进一个梳理,并简单地进行一个点评,突出自己办理的效果,此外他还把自己服务的企业名单放到自己办的一个网站去,不断地积累荣誉、宣传业绩,就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卢展工书记到河南后提出了“重在持续、关键在做”的理念,这不仅是对政府部门的具体要求,更是对我们每个人的有益建议。因此,我相信,只要我们年轻律师端正心态、做在当下,重在持续,关键在做,一定会迎来自己执业生涯中美好的明天!

(本文依据在河南共同律师事务所学习研讨会上的发言提纲整理、扩充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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