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5日电(记者王雷鸣 沈路涛 邹声文)未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这是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居民身份证法草案作出的明确规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就公民身份证法草案的修改情况,向25日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了汇报。他说,此前提请审议的公民身份证法草案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公民身份证。有些委员在审议中提出,申领身份证既是公民的一项义务,又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不能因为年龄小,就限制公民的这项权利,而且未满16周岁的公民从事某些社会活动有时也需要身份证明,如乘坐飞机、办理银行存款等,没有身份证很不方便。草案据此作了修改,增加了有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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