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各直属单位,厅机关各局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充分发挥律师工作职能作用,扎实推进以河南为主体的中原地区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全面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结合全省律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
    中原经济区建设是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的重大举措,是省委、省政府在深刻分析国际国内发展形势,准确把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着眼全国发展大局,立足富民强省,承载着一亿河南人民希望和梦想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广阔平台。
    建设中原经济区,涵盖核心区、主体区、合作区和十个体系支撑,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对司法行政部门发挥职能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律师事业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律师要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建设中原经济区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牢牢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按照《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提出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结合律师工作实际,准确定位,主动融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以更严格的要求、更优质的服务、更突出的业绩,完成好服务和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光荣使命。
    二、突出重点、认真履责,组织律师全力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律师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战略,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和“三具两基一抓手”工作方法,立足于做,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能够做的事做起,主动对接,主动作为,全力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
    (一)成立“河南省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发展研究中心”,积极应对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法律服务课题。中原经济区建设,必然增加大量法律服务需求。对律师业务而言,既有传统的服务范围,也有新的服务领域。省司法厅成立“河南省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发展研究中心”,集中全省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优秀律师和部分法学教育、研究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针对中原经济区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法律服务问题,进行专题性、前瞻性、实务性研究,指导全省律师更加积极、有效地面向中原经济区建设开展法律服务。
    (二)组建省政府律师顾问团,为中原经济区核心体系建设提供高端法律服务。遴选全省优秀律师,建立省政府律师顾问团,为省政府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大决策提供高端法律服务。推动在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律师顾问(团),加强对各级政府机关行政决策的法律支持,重点开展对征地拆迁、国企改制、股市房市、劳动争议等群体性涉诉纠纷的分析研判,主动融入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政府及时采取有效工作措施提供服务。律师顾问团要把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作为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的具体体现,积极参加政府职能部门召开的涉及中原经济区建设的相关会议,积极建言献策,服务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
    (三)组建专项律师服务团,为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点领域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有组织地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是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要形式。根据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实际需要,结合律师工作特点和法律服务重点,在2011年底之前组建 “重点项目建设律师服务团”、“招商引资律师服务团”、“产业集聚区建设律师服务团”、“发展现代农业律师服务团”、“保护知识产权律师服务团”等专门律师法律服务团队。注重与省直有关部门协调,强化组织保障和运行机制建设,提升律师工作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深度和效果。各地参照省司法厅做法,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组建专项律师服务团,省、市两级专项律师服务团成员分别至少由20人、10人左右组成。
    (四)为省人大、省政协常委推荐义务法律顾问,服务参政议政工作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更好发挥作用。在全省范围内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优秀律师,集中全省200余名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骨干律师,建立500人左右的优秀律师服务省人大常委、省政协常委人才库。加强对人才库律师进行中原经济区建设相关政策法律以及撰写议案、提案技巧的培训。加强与省人大、省政协的沟通协调,力争为每一名省人大常委和省政协常委推荐义务法律顾问,为他们提供一对一的法律服务。
    (五)广泛开展“千名律师进千企”活动,为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骨干企业提供深度法律服务。在全省范围内,选拔3000名左右职业道德好、专业能力强的律师,建立专门人才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流、沟通协调,选择在省、市、县区域内有标杆影响的大中型企业,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处于重点部位的骨干企业,以及重要高科技企业、新兴战略产业企业、引领产业结构调整企业等1000家。组织律师与企业结对开展服务,引导律师为结对企业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化解经济运作风险等方面发挥有效作用。
    (六)深入开展“万名律师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为创造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和谐社会环境提供便民法律服务。广泛动员,组织全省万名律师积极开展面向基层群众、针对民生问题的便民法律服务。全省800家律师事务所,各选择1-3个社区、乡村,选派骨干律师,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义务法律咨询活动,为百万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在服务内容和方式上,巩固传统的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乡村”等有效作法,更加突出服务民生,更加突出服务民需,更加突出便民惠民效果,真正担当好政策法律宣传员、社情民意信息员、便民惠民服务员、群众诉求联络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将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关于社会建设、民生保障等惠民利民政策措施传播到千家万户,把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千家万户,切实扩大法律服务社会覆盖面,提高社会认知度,努力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创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七)深化实施服务民生工作,为凝聚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民心民力提供惠民法律服务。在加强对律师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为民服务意识教育的同时,充分发挥律师实施法律援助、公益法律服务主力军的作用,每名律师每年办理1-3件法律援助案件,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作用和效果。积极办理教育、住房、医疗纠纷以及劳动力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劳动合同纠纷、追索劳务费、养老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劳动争议和劳务纠纷案件,努力促进社会和谐,改善就业环境。加大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公益性法律服务的力度,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细化法律服务便民惠民措施,让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切身感受到我国司法制度公平正义的保护,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把便民惠民法律服务工作打造成 “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不断增强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支持力。
    (八)组织律师深度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为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社会管理创新提供特色法律服务。巩固、完善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省、市、县三级网络建设,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值班基本制度。积极顺应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不断延伸律师参与信访领域,丰富律师参与信访形式。积极开展律师服务信访咨询活动,深化律师陪同党政领导接访、参加信访案件听证、参与信访案件评查等工作形式,不断提升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成效和社会影响。加强对参与信访工作律师的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规律性问题研究,注重指导引导,努力形成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
    (九)全力推进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党委政府交给司法行政机关的政治任务,也是广大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充分发挥律师工作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的职能作用,始终坚持律师办理民事、行政案件“先行调解、始终调解、调解为主”的指导原则,引导广大律师在办理非诉讼案件和民事、行政案件中把调解结案作为首要选择。积极建立律师业务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的衔接机制,不断扩大、延伸律师参与调解的范围。开展律师事务所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对子”活动,通过律师担任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顾问、培训调解员等形式,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十)组织律师全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励广大律师在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建功立业。持续提升我省律师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果和影响,在全省律师中形成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发展氛围。组织全省律师在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创建优秀律师事务所,争当优秀律师;创建品牌律师事务所,争当明星律师。增强机遇意识和发展意识,敏锐把握、充分挖崛中原经济区建设为律师业发展带来的新机遇、新空间,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加快发展,增强实力,以中原经济区建设带动律师事业跨越发展,以律师事业科学发展助力中原经济区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加强领导、求实求效,确保各项法律服务措施落到实处
    建设中原经济区,牵动全局,关系长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广大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服务保障。
    一要加强组织指导,注重沟通协调。成立全省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业管理,积极协调处理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遇到的各种问题。加强思想教育,确保律师工作的思路、重心与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要求同步。对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形成的工作思路和创新措施,要积极主动地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审判、检察等机关的工作联系,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沟通,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努力形成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强大合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增强主动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为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改善环境。
    二要适应形势要求,提升服务能力。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律师应加强对有关中原经济区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学习,提升破解法律服务难题和提供法律服务支持的能力。指导律师协会发挥行业管理的独特优势,制定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业务操作方案。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积极导向。加大对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宣传工作,注重挖掘、总结、推广深化服务的新举措、新经验、新典型,培育一批先进司法行政机关和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打造法律服务形象品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鼓励和引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律师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积极探索,创新发展。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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