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由于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的作业失误,其在渤海的钻井平台溢油事故,不仅给中国的海洋生态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也给相关海域的渔民、养殖户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依法享有诉权的国家海洋局迟迟未针对康菲公司的环境污染提起损害赔偿诉讼,急切寻求司法救济的渔民、养殖户的起诉却迟迟得不到法院受理。直到2011年12月30日,经过漫长的内部协调和博弈,天津海事法院受理29名养殖户的赔偿请求。

      【影响性】环境保护的司法困局

        此案折射出环境保护中的司法“两难”:一方面,环境污染极易造成大规模侵权,原告方人数众多利益却又不尽一致,处理不当即会增加维稳压力;另一方面,污染方往往是招商引资的对象,是经济发展的保障,如何协调二者关系,颇费思量。面对困局,人民法院既无足够的司法权威独立解决纠纷,也无足够的技术手段化解案件,似乎只能坚守拖字诀,等待上级指示。在此背景下,集团诉讼、公益诉讼等方式是否能引入以破解困局,康菲案能否形成示范诉讼,令人期待。

“共一片蓝天,同一个追求” 共同律师愿与您携手共创明天的辉煌!

版权所有:河南共同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2810176  传真:0398--2819632   

投诉电话:0398-2817139           豫ICP备102070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