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已成昨日,然细数律师界有影响的新闻事件,可圈可点者不下数十个。有大有小,有喜有悲。经过筛选,汇成十个,将其汇总点评,以使读者概括了解律师动向。
        旧事重提,亦有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之意。排序不分公私,无论先后,只是按发生时间罗列而已。

        王宏柱律师被判伪证罪

  2005年6月2日,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烈刑初字第30号刑事判决书,以辩护人伪造证据罪判处安徽东山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宏柱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自从刑法有了第三百零六条,便有了刑辩律师每年365天的担惊受怕。这条被称为“律师伪证罪”的条款被频繁地用于“惩治”律师,成为悬在律师头上的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受此条文的影响,近年来我国刑辩律师出庭率大幅下降。不少学者、律师认为,刑事辩护律师人数的逐年递减、刑事辩护质量的连续下降与三百零六条有着直接的关系,实在是有废除之必要。2005年4月,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舒曾向媒体透露,“辩护人伪造证据罪”将有望取消,这也许是对刑辩律师的一个利好消息。

        首都律师创收50亿

  2005年6月,北京律协公布,2004年北京律师业务总量达到15万余件,业务收入50亿元,纳税4.54亿元。
  北京律师创收数字的公布可能让许多人吓了一大跳,只知道律师收入高,却不知道律师收入如此之高。但调查发现,律师界贫富不均,富的富,穷的穷,忙的忙,闲的闲,并没有达到共同富裕的地步。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北京律师的收入已经占到北京GDP的1%,一个律所的营业额就上亿,比起优秀的上市公司毫不逊色。律师业已经成为一个产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部分。政府应该尽快出台律师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发展规划,以使其健康、有序发展。

        第六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召开

  2005年6月14日,第六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近300名律师代表近12万律师参加本次大会。大会进行了全国律协换届工作,审议并通过了第五届全国律协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一批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受到表彰。
  这次大会于宁当选为全国律协会长,标志着律师界两个重大转变:第一,专职律师担任律师协会会长,第二,律协会长由律师民主选举。去年,已经有二十多个省级律协实现执业律师担任会长,会长由律师代表直选产生。这标志着律师协会已经从司法行政机关逐步剥离,并日益走向独立和成熟。“自己管自己”成为行业协会发展的方向,律师协会走在了前头。
 
        全国律协设立对日索赔援助基金

  2005年7月29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该协会与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一起设立了“对日民间索赔法律援助专项基金”。该基金有保底资金30万元。
  中国官方虽然已经放弃日本的侵华赔款,但民间对日索赔却从来没有停止。随着一个个二战受害人、目击证人的辞世,使对日索赔显得越来越紧迫,越来越艰难。而真正影响索赔进程的我方原因就是资金不足,起先索赔都是日本律师代理并且都是个人垫资,现在,中国律师有了长足的进步,资本也有了相当的积累。应该承担起对日索赔这个民族的、历史的责任。对日索赔援助基金的设立,表明了中国律师的态度,就是要汇集全社会的力量,将索赔战争打到底,直至日本政府低头认罪。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民族尊严的问题。

        第二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事务论坛举行

  2005年10月20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制日报和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事务论坛在南宁隆重开幕。
  中国律师与外国律师和专家在一起交流的机会太少,相对还比较封闭。和中国日益迅速融入国际大市场的现实情况相比,律师的脚步是否跟上了潮流?中国律师迫切需要走出去,学习新东西,丰富自己,提高自己。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事务论坛就为中国律师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每次论坛都汇集了东盟国家司法、经贸官员、WTO专家组专家和其它自由贸易区专家,高规格,高水平,给中国律师开启了一个新的学习窗口。

        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在天津开幕

  2005年11月4日,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在天津开幕。一千多位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律师精英和七十余位各国律师和外国驻华律师事务所代表参加。天津市市长、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亮相论坛,这次论坛被誉为规格最高的一次律师论坛。
  规格最高不是目的,关键是论坛取得的成果和成效。规格迭创新高,论坛硕果累累,律师的影响日益扩大,这才是举办论坛的价值所在。这次论坛有一个突出的特色,就是“国际化”,来自德国、香港、澳门、韩国、美国、新加坡、国际律师联盟、国际司法桥梁的演讲者、嘉宾纷纷“开讲”、“开谈”,仅在“开幕”18个发言者中就占据了11席。从这一点来看,第五届律师论坛旨在向国际化转型,并且转变得非常成功。论坛提出的“共创和谐、共谋发展”的口号看来不仅仅是中国律师的需求,也是世界的需求。

        张涌涛律师英年早逝

  2005年11月16日8时40分,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创始人、执行合伙人张涌涛律师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年仅43岁。
  张涌涛的辞世一是让人感到惋惜,短暂的生命创立了蓬勃了事业,年纪轻轻便撒手人寰,偌大的家业谁人承继?二是使人为之警醒,和工作、事业、财富比起来,身体永远都是第一位的。身体是“1”,其他的是“0”,不要一味追求天文数字,没有“1”,所有的都归“0”。张涌涛的辞世提醒还在透支健康的人们,该歇歇的时候就歇歇,不要把弓拉得太满。

        500家律师所加盟“一元律师”

  “12.4”法制宣传日期间,北京30家律师事务所推出了“一元律师”会员制法律服务,市民每天只需付一元多钱,就可获得一年的免费法律咨询。据介绍,全国有500家律师事务所加盟了北京的“一元律师”法律服务。
  律师收费在各种服务类收费中,是最不透明和最“没谱”的。据权威部门调查,同一笔业务,不同的律师收费标准相差10倍以上。普通市民请律师时,一是不了解律师收费多少,二是不知道哪位律师擅长这个领域,往往花了大价钱事情却没解决。会员制法律服务能解决市民请律师成本太高的问题吗?“一元律师”能否坚持下去并超过“一元“的服务标准,成为大家最为关注的问题。

        深圳律协换届选举

  深圳市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于2005年12月17、18日在深圳召开,会议选举了第五届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监事长,266名律师代表出席大会行使权利。
  没有任何一个城市的律协换届能像深圳这样备受广大律师、媒体和社会的关注。缘何如此?因为深圳是改革开放的前沿,民主意识和理念已深入民心。律师作为社会的精英,在体制创新、观念创新、管理模式创新方面在全国具有率先垂范的作用。2003年深圳律师第一次民选律协会长,富有激情和改革精神的徐建当选。然徐建任期未到,弹劾声浪已是彼伏此起。此次换届选举,再现了深圳律师民主进程,值得全国律师学习和借鉴。

        佟丽华当选中国法制新闻人物

  2005年12月25日,由法制日报主办、有关国家机关参与评审并予以支持的2005年度中国法制新闻人物暨十大法制新闻评选,在人民大会堂隆重揭晓。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当选2005年度法制新闻人物。
  长期以来,律师在人们生活中的形象都是从别人兜里掏钱的人。佟丽华的当选应该对此印象有所改变。像佟丽华这样为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为了弱势群体的利益,为了公益事业而尽心竭力的律师已经大有人在。律师不是只为挣钱,他们有自己的社会责任,也有更高的精神追求。我们愿这样的律师成为主流,成为法制建设的脊梁。                          (责任编辑 苏楠)
                                                                                                                                    ( 转自《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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